通知公告

校园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者:  时间:2018-03-09 14:11:38  浏览: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营造优美的育人环境、工作环境和学生生活环境, 根据 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 关于 在全省学校开展校园环境卫生 综合整治 活动 的要求和学校相关工作要求,制定《 艺术学院 校园环境卫生 综合 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

一、校园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时间

2018为艺术学院校园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时间。

二、校园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范围及目标

1.整治范围:主要包括教室、琴房、画室、练功房、排练厅内外办公场所活动场馆,学生宿舍厕所卫生间以及园区公共场所等环境卫生。

2.整治目标:进一步提高全师生的文明意识、环境卫生意识,强力清除卫生死角,保持校园干净卫生、整洁有序,不断纠正不文明陋习,养成人人动手、人人参与清理的良好习惯,打造干净整洁、文明有序、和谐美丽校园。

三、校园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艺术学院校园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吴维勇、王春生

副组长:虞斌、欧阳时来、沈杨

成员:汤艳、彭小琴、刘元明和各教研室负责人以及全体辅导员、班主任

  2、强化工作责任学院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教学和实验室的虞斌、欧阳时来副院长具体负责教室、琴房、画室、练功房、排练厅内外环境卫生分管学生工作的沈杨副书记具体负责各办公室、公共场所活动场馆、学生宿舍厕所卫生间等环境卫生。

公共场所清洁卫生、各办公室清洁卫生由院办公室具体负责检查落实;教室清洁卫生由教务科具体负责检查落实;实验室清洁卫生由实验室具体负责检查落实;琴房、画室、练功房、排练厅清洁卫生由相关教研室具体负责检查落实;学生寝室及走廊清洁卫生和学生个人卫生由学生科团委具体负责检查落实。

3、加大整改力度加大检查评比力度,对存在卫生问题的教室、画室、琴房、练功房、排练厅和寝室等,要求及时告知相关班主任,由班主任督促其相关人员及时打扫整改,如不按要求打扫整改的,取消其评优评先资格。

4、及时通报情况。各职能科室、教研室向分管领导汇报当天的环境卫生检查情况,并统一汇总到学院办公室,在艺术大楼电子屏上滚动通报。同时,对学生寝室卫生检查情况,学生科在各学生寝室楼栋一楼张榜通报。

每月召开一次学生工作会议,由团委学生科负责人通报上一个月教室卫生、学生寝室卫生、晚归寝、到课率及违纪情况。

5、严格挂钩奖惩。检查结果按周、月汇总,学期末严格与评优评先、奖助学金、团员推优、组织发展等挂钩;同时,对一直脏乱且整改不到位的班长或寝室长等有关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屡次不改的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并通知其家长。

四、校园环境卫生标准和要求

(一)公共场所清洁卫生要求

1.园、门厅、台阶、走廊地面无污迹、无纸屑果皮、无包装袋等杂物。

2.内卫生间地面及洗手台台面无污迹、无积水;便池内无污迹;卫生间内无异味、镜面清洁。

3.垃圾桶定时清理,无异味。

4.楼梯扶手及楼道护栏保持清洁。

(二)办公室、教室清洁卫生要求

1.地面:干净、无灰尘、无污迹。

2.门窗、灯管、电扇、电脑 、饮水机、空调、打印机、电话机、电源线、插座及开关盒上无积尘;门窗明净,无乱张贴;窗台清洁,无杂物。

3.窗帘:干净整洁,统一悬挂。

4.墙壁:干净、无灰尘、无污渍,除统一规定的制度张贴外,不得乱贴、乱挂东西。

5.室外的走廊、护栏及台面保持清洁。

(三)寝室及走廊清洁卫生要求

1.地面、走廊:清洁干净,没有泥沙、纸屑,无污迹、无杂物。

2.门窗、灯、电扇:明亮、干净、无灰尘;门窗无乱张贴,窗台无杂物。

3.各人的书桌前的物品及寝室卫生用具摆放整齐。

4.棉被、枕头、衣服、鞋子等按规定摆放整齐。

5.盥洗间摆设整齐,卫生间保持清洁。

6.墙壁没有出现乱贴、乱涂、乱挂等现象。

7.室内环境布置优雅,符合当代学生宿室文化建设要求。

(四)个人卫生要求

个人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禁止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饮料盒、食品袋等垃圾杂物;禁止攀折绿化带、花坛中的植物;禁止把杂物从楼上扔下或扔在花坛中。做到按时休息,早晚刷牙,勤洗澡、勤理发、勤洗头、勤剪手脚指甲、勤换衣服、袜子和鞋子。

春天历来是呼吸道传染病高发期,保持校园环境整洁卫生、空气流通是预防这类疾病的有效手段,希望全院师生员工严格按照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学校开展校园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活动的要求,人人参与,积极行动,为打造干净整洁、文明有序、和谐美丽校园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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